大连市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定制的。本办法2023年1月29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新版全文 大连市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辽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4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要点。 一、生育调节方面。 1. 鼓励适龄婚育:积极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现在一对夫妻能生育三个子女,旨在优化人口结构,提升人口素质,给有生育意愿的家庭足够的政策支持。 2. 多部门协同办理:卫生健康、公安、医疗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都在各自职责...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生育政策。 1. 三孩政策:积极提倡适龄婚育和优生优育,目前辽宁省实施一对夫妻能够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 2. 生育登记:对于合法生育三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可以在计划怀孕时,或者怀孕、生育之后,免费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特别提倡在孕前或者孕早期 3 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登记,这样能尽早享受到生育...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发布!增加婚假7日、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有护理假20日、新设育儿假等 来源: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居住在本市及户籍在本市而居住在市外的公民,均应遵守本细则...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章 总则 编辑 语音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计划生育机构或者指定人员,做好本单位、本管辖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与优待措施,并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本单位、本管辖区域有关计划生育的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故意捣乱计划生育工作、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损毁计划生育工作场所、妨碍计划生育工作、组织非法办理生育手续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同期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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