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林业局,各县(市,区,特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有关直属单位: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以及《国家林业和草业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号)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