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法律和政策规定,财政部持续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地方...
财预〔2020〕94 号是对以上要求的细化,根据94号⽂,对因准备不⾜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的项⽬,允许调整⽤途,具体要求是:1、按程序调整⽤途 2、经省级政府出⽂批准同意 3、报财政部备案 4、在地⽅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全过程登记 调整后的专项债资⾦优先⽤于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两新⼀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