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纳入定期统计分析。 第六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应急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同时废止 附:...
第六十二条 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 ,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纳入定期统计分析。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应急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同时废止。发布于 2022-12-13 10:24・IP 属地广东 ...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纳入定期统计分析。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应急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应急部 2022年11月21日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第一节煤炭生产企业 第二节非煤矿山开采企业 第三节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
财政部 应急部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第一节煤炭生产企业 第二节非煤矿山开采企业 第三节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第四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第五节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 ...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纳入定期统计分析。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应急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同时废止。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 发文时间: 2022-11-21 实施时间: 2022-11-21 法规类型: 安全生产费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67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应急部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