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 2022年11月21日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1、从范围来讲,应急厅函〔2019〕428号把应急管理部门管的写的很清楚,把他们不在管辖范围内的写的不清楚,比如交通、军用等,这一次到了财政部又把以前财企〔 2012〕16 号涉及到的军用等纳入进出来了。 新增的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武器装...
第二节 第九条 (一)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由每吨10元上调到15元;(二)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由每吨2元上调到3元,地下矿山由每吨4元上调到8元;(三)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由每吨1元上调到2元。➤➤➤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第四节 第十七条...
发文文号: 财资[2022]13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 发文时间: 2022-11-21 实施时间: 2022-11-21 法规类型: 安全生产费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81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生产安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
财资[2022]136号文件,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是由财政部和应急部联合发布的一项重要规定。关于安全生产费台账的制作,一般来说,这是由企业的财务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来负责的。 财务部门:由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涉及到资金流动,因此财务部门需要详细记录每一笔费用的来源和去向。他们负责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