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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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详细规定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相关优惠政策的衔接问题,以下是该通知中关于几个关键方面的具体规定: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政策适用期限: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原期限延...
【财税〔2018〕164号: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政策# 【财税〔2018〕164号: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Page 2 of 5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 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本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以下简称新政),明确()年过渡期。A.1年B.2年C.3年D.4年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行权时,用行权时股价减去股权激励时授予股权股价,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综合所...
法律分析: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_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个人也可以选择不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将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征税...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