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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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详细规定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相关优惠政策的衔接问题,以下是该通知中关于几个关键方面的具体规定: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政策适用期限: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原期限延...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以下简称新政),允许选择不同的计税方式包括( )。A.自行选择单独计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Page 3 of 5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 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行权时,用行权时股价减去股权激励时授予股权股价,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综合所...
根据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法律分析: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_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个人也可以选择不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将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征税...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
(一)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