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7年58号文件删除“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即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收到预收款时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1.请问,如果我司与客户签定合同,上面有一条款写了,收10万元定金,其余施工完成后支付。请问,这10万元定金是否需要在收到时申报增值税?
一、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以下统称两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360亿元,其中,第三期期限为3年,最大发行额180亿元,票面年利率3.8%;第四期期限为5年,最大发行额180亿元,票面年利率4.17%。 二、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9日。 三、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可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但发行期最后一...
关于财税2017年58号文件规定,施工企业项目有预收款需要预交,不是跨区项目在机构所在地预交问题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里在哪行填写2020-12-01 21:53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2-01 21:54 你好一般计税的吗在附表一9%服务里面填写的 快账用户3530 追问 202...
发文文号: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58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7-5-3 实施时间:2017-5-3 法规类型:财政公告,国债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7年第三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以下简称第三期)和2017年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以下简称第四期),现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