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2年第15号文件主要涉及的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特别是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减免措施。该文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降低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来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进而促进整体经济的繁荣。首先,财税2012年第15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这些标准主要包括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发生的费用,仅允许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并且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与之前的规定相比,财税[2012]15号文件不仅扩大了抵减范围,允许抵减税额,还允许抵减价税合计额。这项政...
财税2012年第15号文件是我国财税部门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该文件主要涉及到一些税收政策的调整和优化,旨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下是对该文件部分内容的解读。首先,该文件对部分税种的税率进行了调整。例如,对于个人所得税,文件提出了提高起征点、优化税率结构等措施,这有助于减轻广大纳税人的税...
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1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
15号公告是总局继2011年第34号公告后又一重量级所得税政策文件,其中有四项政策规定,受到广泛关注: 一是,企业因雇用季节工[1]、临时工、实习生[2]、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3]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区分工资总额和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税收实践中,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类支出与劳务费用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