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税[2010]121号文规定:"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应该是从发文之日(发文日为:2010年12月21日)起所有计缴房产税的房产原值均应包括地价. 2,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的"地价"应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地价,包括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开发土地实际支出的成本费用.纳税人会计核算时将土地评估增值...
法律分析:1、财税[2010]121号文规定:“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应该是从发文之日(发文日为:2010年12月21日)起所有计缴房产税的房产原值均应包括地价。2、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的“地价”应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地价,包括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开发土地实际支出的成本费用。...
财税[2010]121号 成文日期:2010-12-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青海、宁夏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自2010年12月21日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
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国家税务总局在1988年下发的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中明确对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可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总便函解读财税【2010】121号文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因此,不少纳税人认为在免租期内由承租房屋的应纳税单位缴纳房产税。但财税[2010]121号规定,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财税2010 121号文件在财政政策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调整。在文件中,财政部门明确了关于财政收入和支出方面的具体规定。文件中提到了税收政策的调整,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 2.2 此外,财税2010 121号文件中还对税务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对于诸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关键税种,文件给...
财税 2010 121号文件的具体执行政策如下:一、财税优惠政策概述 财税 2010 121号文件主要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减轻企业负担而制定的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主要针对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以支持其创新和发展。具体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二、所得税优惠...
财税[2010]121号规定,本通知自发文之日(2010年12月2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这就废止了与此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曾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
关于执行财税[2010]121号文件 第三条政策相关口径的通知 各市(区)地方税务局,本局各单位: 在执行《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以下简称通知)过程中基层单位反映存在许多争议。为确保常州市范围内执行政策口径统一,经讨论研究,在上级部门未有明确规定前,请各单位按以下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