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为促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现将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为安置自主择业的...
快点击[2003111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2号.doc]打开它吧,保证是想要的。 你是不是还喜欢什么相关的东西,快和我说说~
财税「2003」158号文《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
国发〔200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实施...
财税2003 26号2003-04-09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为促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现将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为促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现将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财税〔2003〕2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注释: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参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7号)。 为促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现将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的税收政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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