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
三、本公告适用于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2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财税〔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银保监局: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现就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保险产品范围通知如下: 《财政部...
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2 号公告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应注意的是,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最短可按3年折旧,是财税【2012】27号文件的规定,而...
(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 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购入各类资产治理产品持有到期不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治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财税[2021]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36号文件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创业创新,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人社部发〔202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一、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
一、同意成立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及其组成。组委会主席由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