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7.06.30 【文号】财税〔2017〕56号 【施行日期】2018.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增值税 正文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56号 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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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将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
财税〔2017〕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将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资管产...
现就《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四条规定的“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 来源: 证监会网站 相关搜索 财政部87号文 增值税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9年9号 财税2011年70号 增值税普通发票 作者最新文章 长三角“抢人大战”如火如荼 戴小京:聚焦ESG投资 探寻可持续发展新动能 Lamb Weston控股2020财年中报归母净利润2.56...
现就《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四条规定的“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将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 一、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政策,如果说是一般纳税人的话,适用的税率是多少 ...
现就《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四条规定的“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