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预[2015]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更好发挥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
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2015年12月21日 扫码关注造价168服务号 扫码关注造价168订阅号 分享到: 欢迎您来到造价168 请登录免费注册每日签到 分享 收藏关注 扫码关注造价168服务号 扫码关注造价168订阅号 广东省 【地区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