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预〔2016〕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我部制定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财政部 2016年1...
财预〔2016〕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我部制定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财政部 2016年11月9日 附件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6〕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我部制定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财政部 2016年...
第一条 为规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以下简称一般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以下简称一般债券)、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债...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和公益性项目建设需求等情况,于每年9月底前,提出本地区下一年度增加举借一般债务和安排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的建...
附件: 1、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 3
发文字号财预〔2016〕154号 发布时间2017-07-10 政策类型政策法规 发文主题预算管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我部制定了《地方政府一般债...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文字号暂无数据 发布时间2017-01-25 政策类型政策法规 发文主题预算管理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上级政策 序号 政策标题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河北省...
财预〔2016〕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我部制定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财政部 2016年11月9日 ...
【文号】财预〔2016〕154号 【施行日期】2016.11.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6〕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