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近年来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化产业发展专...
“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期刊2012年第23期文献,主题关键词涉及有专项资金管理、文化产业发展、修订、印发、财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资金使用效益、计划单列市等。钛学术提供该文献下载服
现将财政部修订后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申报程序一并通知如下: 一、市县级文化企业由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会同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或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报送省财政厅。 二、省直各部门归口管理的文化企业,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省财政厅...
(一)根据文化产业发展需要,财政部会同中央业务主管部门印发年度文产专项申报通知。 (二)中央部门(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按申报通知要求组织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按申报通知要求报送文产专项预算申请文件。 (三)中央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管理,规范组织项目遴选、评审,在中央本级文产专项当年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