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企【2007】194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 财企[2007]19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
财企【2007】194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 财企[2007]19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
财企【2007】194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 财企[2007]19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