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企〔2007〕194号 2007年9月4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
2007年9月4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文件,明确了企业加强研发费用管理促进自主创新的几个意见。 1、明确了研发费用的范围。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文件规定,企业发...
199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界定了技术开发费用的内涵,即“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