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规[2020]3号2020-05-27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参保各单位: 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起 施行 。 2011 年 11 月 7 日起施行的 《 河南省博 士后工作管理规定 》 同时废止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 通 知豫人社规 〔 2020 〕 3 号各省辖市 、 济源示范区 、 省直管县 (市) 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企业直报、分级备案、省级集中”的原则,制定河南省特殊工种备案(试行)办法。 一、备案形式和内容 (一)设有提前退休工种的企业(或其他单位,下同),每年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按照有关程序向省及省...
豫人社规〔2020〕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参保各单位:为...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参保各单位: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国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参保各单位: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4号”出自《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20年第22期文献,主题关键词涉及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参保缴费、依
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针对社会保险补缴问题发布的重要规定,旨在规范和明确社保补缴的操作流程。以下是根据该文件解析的社保补缴流程: 一、确认补缴对象 首先,需要确定是否符合补缴条件。豫人社规20204号文规定,对于因故未及时参保或中断缴费的人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社保补缴。这包括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