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7号 【施行日期】2020.10.30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已被修改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6年5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7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0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投资者销售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以下...
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第五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第五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向投资者销售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公开...
为了规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 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投资者销售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 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公开...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修正)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6 年 5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7 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 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22 年 8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修正) (2016 年 5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7 次主席办公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 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22 年 8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