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0年月18日证监会令第195号公布自0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管理和执业行为,
1、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法律法规条例制度-学习解读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全文-【颁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5号【发布日期】2022-02-18【实施日期】2022-04-01【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信息...
C.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以外的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托管人及其设立的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D.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子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等证券服务机构和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等基金服务机...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管理和执业行为,促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