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鉴定人与被害人的特殊保护 一、法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人、鉴定人与被害人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证人、鉴定人与被害人的特殊保护】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
第六十五条【证人作证费用的负担及待遇】 19 2023-05 2 第六十四条【证人、鉴定人与被害人的特殊保护】 23 2023-05 3 第六十三条【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 42 2023-05 4 第六十二条【证人的资格与义务】 24 2023-05 5 第五十九条【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明】 ...
第六十四条 证人、鉴定人与被害人的特殊保护 322020-09 3 第六十五条 292020-09 4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412020-09 5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572020-09 6 第六十八条 532020-09 7 第六十九条 612020-09 8 第七十条 保证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332020-09 9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