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集中管理涉及非流动项目的,企业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关于流动性列示的要求,分别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在集团母公司、成员单位和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中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抵销的规定外,资...
如果一个集团成员公司,与集团母公司或集团财务公司由于资金拆借既有应收款余额,有也应付款余额,解释15号(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两者在报表中不应抵销列示。 对于这一点,情怀觉得解释15号(征求意见稿)有点绝对化了。 这个问题是适用于金融工具准则的。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中规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
今日,我们继续解读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2,聚焦资金集中管理问题。首先,让我们关注文件原文对资金集中管理列报的要求,它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等准则。当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进行资金集中管理时,需在财务报表上明确列示,如成员单位对集团母公司的...
该解释稿主要就第15号准则中的一些要点和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以下是对该解释稿进行的详细解读: 首先,解释稿对第15号准则的背景和目的进行了说明。第15号准则主要涉及到企业合并和企业分立的会计处理问题。由于企业合并和分立过程中涉及到复杂的经济、财务和会计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准则进行规范和处理。该解释稿在背...
管理层应当根据交易的分类来选择合适的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以正确反映企业金融工具衍生品交易的真实价值变动。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读的出台,为企业在进行金融工具衍生品交易分类以及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应用上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帮助,能够保证企业在会计处理上更加准确、科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