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 2.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
我校2019届应届毕业生在满足前两条的基础上,毕业时自愿到我省边境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满3年以上(含3年),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四、申请材料 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贷款代偿申请表》(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