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自我决定地冒险,由此带来的损害从刑法任务、基本原则、法益侵害层面来看都不属于犯罪范畴。被害人自我答责在我国刑法中的适用,体现在“准教唆”“准帮助”行为、不作为行为、结果加重犯等问题领域,对行为人的构成要件行为展开逆向的排除检验。关键词:被害人自我答责;自甘风险;刑法家长主义;不作为;结果加重...
被害人对自身损害结果负责,行为人虽然参与了这一损害的发生过程,但却不用承担杀人罪名,这种参考被害人对损害结果的自害作用,进而对杀人罪所作的排除性认定,与当前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的基本主张不谋而合。只要借用“被害人自我答责”这一提法对其进行描述,便会发现元代刑律中关于自害的规定就是被害人自我答责在我国...
对该原则的经典表述来自德国学者罗克辛:“构成要件的保障功能,以被害人自负责任为其界限。”⑤由此,被害人自我答责涉及的行为便是规范保护范围之外的事态,损害结果在客观上不能归属于行为人。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当前对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的研究,事实上也因循着大陆法系理论话语体系,在客观归属的逻辑下探讨被害人自我答...
故意伤害罪被害人自我答责,是指被害人在故意伤害罪案件中,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我负责。这通常涉及到被害人自愿承担某种风险,或者在能够避免损害的情况下未能采取适当措施。 在刑法理论上,被害人自我答责可以作为减轻或免除加害人刑事责任的理由之一。如果被害人的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显著贡献,那么加害人...
对该原则的经典表述来自德国学者罗克辛:“构成要件的保障功能,以被害人自负责任为其界限。”由此,被害人自我答责涉及的行为便是规范保护范围之外的事态,损害结果在客观上不能归属于行为人。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当前对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的研究,事实上也因循着大陆法系理论话语体系,在客观归属的逻辑下探讨被害人自我答责...
一、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的源起与构成 在求证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能否应用于被害人危险接受阻却归责问题前,先要弄清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本身的内容构造,此举不仅旨在发掘被害人自我答责与被害人危险接受这两个理论是否真的契合,更根本的目的是厘清被害人自我答责这一理论本身的渊源、构造与理论立场,以准确地对被害人自我答...
内容提要:我国自古就有被害人自我答责观念,或规定于刑律,或作为“司法先例”,其思想渊源在于古代家长制政治文化传统对个人提出的“各爱其身”要求,因此并非舶来品。当前,被害人自我答责的法理基础在于个人自我决定,这在规范评价上将行为人与被害人由侵害关系...
这里的被害人自我答责是一个结论,也就是说“经判断,应当属于被害人自我答责而非行为人自我答责的情形,不应当将结果归属于行为人的行为”。首先,这一结论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既然判断得出该结果应当由被害人答责而不应当由行为人答责,那么这个结果自然不可归属于行为人的行为。其次,如上所述,被害人自我答责是一个理论...
自我答责和被害人自陷风险是两个相对独立但又有所关联的法律概念。 一、自我答责 自我答责在法律上并没有直接的定义,但可以从相关法律规定中推导出其含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于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如果一个人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活动,并因此受到损害,那么他通常需...
我国自古就有被害人自我答责观念,或规定于刑律,或作为“司法先例”,其思想渊源在于古代家长制政治文化传统对个人提出的“各爱其身”要求,因此并非舶来品。当前,被害人自我答责的法理基础在于个人自我决定,这在规范评价上将行为人与被害人由侵害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被害人自我决定地冒险,由此带来的损害从刑法任务、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