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从时间进程来看,对于被害人危险接受阻却归责问题的解决,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的普遍应用要晚于过失犯注意义务排除理论与被害人同意理论,但是当前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有成为解决被害人危险接受阻却归责问题的通说之势。然而,从被害人危险接受的内容构造与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的内涵特征出发,笔者认为这一解决路径是存在问题的...
尽管从时间进程来看,对于被害人危险接受阻却归责问题的解决,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的普遍应用要晚于过失犯注意义务排除理论与被害人同意理论,但是当前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有成为解决被害人危险接受阻却归责问题的通说之势。然而,从被害人危险接受的内容构造与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的内涵特征出发,笔者认为这一解决路径是存在问题的...
根据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完全的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料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引申到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从规范评价的角度看,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明知自己行为会导致相应的后果,当然由自己承担,而不应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将行为人言语和举动视为制造法所不容许的风险,个人自由行动的...
对发生在自己管辖领域内的行为,不得要求他人为之答责,而是属于自己答责的问题(被害人自我答责),因为,是他人答责而不是自己答责的前提是,只有当某一行为不是来自于行为人自己,而是来自于另一个人,并且在该行为有侵害法益之现实或者危险之时,才可能是为刑法所关注的有重要意义的行为,也就是该行为才可能会受到刑法否...
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是指在犯罪中,被害人应对自己的安全负一定的责任。支持这一理论的观点认为,被害人在遭受犯罪行为时有一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如果被害人没有尽到合理的责任来保护自己的安全,那么部分责任应该由被害人自己承担。这种观点的背后是个体责任和自由意志的思想,即个体应当对自己的安全负有主动保护的责任。
纵观对自杀参与问题的解决,理论上大致形成了共犯论、准共同正犯论、间接正犯论和自我答责论四种路径。本文将在对诸多理论进行简要述评的基础上,立足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试对自杀参与(教唆、帮助自杀)的问题加以探讨。 二、关于自杀参与的各种学说评析 在大陆法系的德国和日本,对教唆自杀、帮助自杀是否成立犯罪,在立法上...
纵观对自杀参与问题的解决,理论上大致形成了共犯论、准共同正犯论、间接正犯论和自我答责论四种路径。本文将在对诸多理论进行简要述评的基础上,立足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试对自杀参与(教唆、帮助自杀)的问题加以探讨。 二、关于自杀参与的各种学说评析 在大陆法系的德国和日本,对教唆自杀、帮助自杀是否成立犯罪,在立法上...
96万方数据论刑法中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的不科学性何立荣本学者盐谷毅教授提出的三个条件的判断标准我们用来裁判乘客不顾船工的反对要求船工送其渡河而后溺亡的基于合意的他者危险化案件严格按照其三个条件判断乘客显然是认识到了自己要求船工渡河的危险性和溺亡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对这种危险也具有认识和评价能力在客观上乘客...
自我答责理论从被害人的自由意志出发,明确了被害人基于自由意思而陷入危殆化,形成了“意思、行为与结果的统一体”,所发生的法益侵害结果应归属于自己管辖领域,由其自我答责。自我答责理论的适用需加以限制性条件,避免责任认定混乱,在充足条件之后,可将自我答责理论适用于3类危险接受场合,以为司法实务中出现的疑难案件...
对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的反思与检讨 徐思秋,王焕婷 【摘要】摘要:被害人自我答责概念,从规范立场看,不具有价性,其称谓只 能说是个案归责的结论,对于个体具有自我保护的法律义务的假定也是不成立 的;该理论内部存在诸多缺陷,其成立条件和适用范围均是被害人自我答责论 者各自设限的产物,这种自我设限存在诸多任意性,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