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董某某、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董某某、宋某某系持刀抢劫;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均为初犯,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宋某某还是在校学生,符合缓刑条件,决定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董某某、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董某某、宋某某系持刀抢劫;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均为初犯,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宋某某还是在校学生,符合缓刑条件,决定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考虑到被告人主要是因上网吧...
基本案情 被告人董某某、宋某某(时年17周岁)迷恋网络游戏,平时经常结伴到网吧上网,时常彻夜不归。2010年7月27日11时许,因在网吧上网的网费用完,二被告人即伙同王某(作案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到河南省平顶山市红旗街社区健身器材处,持刀对被害人张某某和王某某实施抢劫,抢走张某某5元现金及手机一部。后...
指导案例14号:董某某、宋某某抢劫案 2022023-10 3 指导案例15号:徐工集团诉川交工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2622023-10 4 指导案例16号:货轮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 1832023-10 5 指导案例17号:张莉诉合力华通汽车服务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162023-10 6 指导案例18号:中兴通讯公司诉王鹏劳动合同纠纷案 1992023...
2013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案例《董某某、宋某某抢劫案》(指导案例第14号)。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其推选经过、裁判要点、需要说明问题等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一、推选过程及其意义 2012年7月3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经讨论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荐该备选指导案例。
董某某宋某某抢劫案 指导案例14号圃董某某、宋某某抢劫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3年1月31日发布)关键词刑事抢劫罪未成年人犯罪禁止令裁判要点对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可以根据其犯罪的具体情况以及禁止事项与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对其适用“禁止令”。对于未成年人因上网诱发犯罪的,可以禁止...
汤某某抢劫案 陈方兴 2010年4月9日、10日凌晨,汤某某、刘某某(在逃)以营利为目的,先后两次在北京市丰台区刘某某自营酒馆内设置赌局,与张某某等人聚众赌博。4月9日赌局中,汤某某、刘某某捆绑赌资、共担盈亏,最... 抢劫赌资赌债 首都检察案例参阅 2023年第3辑 相关...
基本案情:被告人董某某、宋某某(时年17周岁)迷恋网络游戏,平时经常结伴到网 吧上网,时常彻夜不归。2010年7月27日11时许,因在网吧上网的网费用完,二被告人即伙同王某(作案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到河南省平顶山市红旗街社区健身器材处,持刀对被害人张某某和王某某...
《董某某、宋某某抢劫案》的理解与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 2013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案例《董某某、宋某某抢劫案》(指导案例第14号)。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其推选经过、裁判要点、需要说明问题等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一、推选经过及其指导意义 2012年7月30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5月10日作出(2011)新刑未初字第29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董某某、宋某某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禁止董某某和宋某某在36个月内进入网吧、游戏机房等场所。宣判后,二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