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09月2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修订),2001年02月28日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含药品管理法、计量法、渔业法、海关法、烟草专卖法、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3修正),2013...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3修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12月28日发布,自2001年12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09月2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修订),2001年02月28日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含药品...
第一百一十二条 国务院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有其他特殊管理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09月2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修订),2001年02月28日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含药品管理法、计量法、渔业法、海关法、烟草专卖法、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3修正),2013...
第六十一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部门制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而制定的法律。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1985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