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和《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投资总额在60万元(含)以上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
经芜湖市政府同意,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8月10日印发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各方主体责任,促进依法、诚信履约,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以中央、省投资为主的项目,国家、省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省没有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各县、区、开发区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相应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共3页3...
第一条 根据《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芜政〔2006〕56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市财政局、市建设投资公司受市政府委托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并参与管理和监督其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第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是指由市政府批准成立或组建的、政府委托或指定的具体承担建设任务的责...
第一条根据《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芜政〔2006〕56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财政局、市建设投资公司受市政府委托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并参与管理和监督其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是指由市政府批准成立或组建的、政府委托或指定的具体承担建设任务的责任单...
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政府发行...
第二条 纳入芜湖市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安排计划并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标后监督管理,是指通过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履约管理、标后执法检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责任主体的人员管理、依法分包和工期进度等合同履行管理情况和...
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性投资项目勘测质量管理办法为强化质量管理,维护我院信誉,切实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勘察测绘工作,特制订《政府性勘察测绘项目质量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一、工作流程... 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性投资项目勘测质量管理办法 ...
《暂行办法》明确了工程变更的监管措施。各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政府投资效益。 《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行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为芜湖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