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事局:国家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行政机构,负责海事管理、航海保障和船舶检验等工作。在船舶交易过程中,国家海事局可能负责船舶的检验、登记和过户等手续,因此也可能参与制定船舶交易管理规定。 其他相关部门:除了交通运输部和国家海事局外,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的制定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部门,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
青岛市船舶交易管理规定 (1993年11月1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第一条为加强本市船舶交易管理、保护船舶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船舶交易,是指船舶所有人同另一方依照规定程序、方式进行的船舶买卖活动。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人买卖各类...
船舶交易服务机构需根据所在地规定设立,非盈利性,提供交易场所和专业服务。省级交通运输部门需合理布局并备案管理。设立条件包括固定的场所、专业人员、规章制度以及技术条件等。服务对象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接受备案和公布。船舶交易经纪是指为交易提供居间、代理等服务并获取佣金的活动,需配备相关经验的专...
交通运输部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船舶交易管理,规范船舶交易经营行为,维护船舶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船舶运输安全,促进航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国籍船舶的交易及其相关的经纪活动,适用本规定。建造中的船舶交易活动不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船舶交易...
船舶交易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交易管理,规范船舶交易经营行为,维护船舶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船舶运输安全,促进航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籍船舶的交易及其相关的经纪活动,适用本规定。建造中的船舶交易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船舶交易,是指船舶所有人向境内...
青岛市船舶交易管理规定 市政府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船舶交易管理、保护船舶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船舶交易,是指船舶所有人同另一方依照规定程序、方式进行的船舶买卖活动。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人买卖各类运输、工程船舶,均应遵守本...
第九条 交易双方应当参照船舶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船舶交易服务机构留存合同副本。 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向船舶交易服务机构提供信用担保。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请求船舶交易服务机构调解,也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交通部发布船舶交易管理规定 2010年3月26日 交通运输部(“交通部”)于2010年3月5日颁布了《船舶交易管理规定》(“《规定》”),自2010 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主要对船舶交易行为、船舶交易服务机构和船舶交易经纪活动等做出了系统 性的规范。在《规定》颁布实施之前,由于船运市场需求的日益活跃,各地已自发成立...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地区船舶交易管理,保障船舶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局、交通部、物资局《关于对买卖机动船舶加强管理的联合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广州地区买卖木质、水泥、玻璃纤维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