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1年8月25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1年9月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0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条修改为:“下列...
引航机构应当制定引航方案,报市级地方人民政府港口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引航方案应当由一级引航员主持或者参与制定。引航方案应当包括船舶基本情况、注意事项、风险评估、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措施。”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五条:“申请引航的船舶,应当使用专用的甚高频频道与引航机构和引航员联系,确认登轮时间、地点等事项,并保持值守。” 十三、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引航员发现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或违章行为时,应当及时向引航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十四、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
十、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引航长、宽以及吃水或者水面以上高度接近相应航道通航条件限值的船舶,引航机构应当制定引航方案,报市级地方人民政府港口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引航方案应当由一级引航员主持或者参与制定。引航方案应当包括船舶基本情况、注意事项、风险评估、...
(2001年11月30日交通部发布 根据2021年9月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引航活动,维护国家主权,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适应水上运输和港口生产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内河和港口从事船舶引航活动适用本规定...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1974-11-01 2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09-06-11 共2条记录 1 前往 页 政策关联图(1级)相似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01-01 [2]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0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条修改为:“下列船舶在交通运输部划定的海上引航区内航行、停泊或者移泊的,应当向引航机构申请引航: (一)外国籍船舶,但交通运输部经报国务院批准后规定可以免除的除外; (二)核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