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设施农业用地日常管理。国家、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进行设施农业用地监管。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涉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设施农业生产日益增多,用地面临新的情况和需求。2019年12月1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为改进用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印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要求,“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可按照《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要求使用。对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建设对耕地耕作层造成破坏的,应认定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并加强管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所需建设用地不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的,应依法...
解析 [正确答案]B [正确解析]设施农业用地,执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4号),有效期5年。各类设施农业用地规模由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确定。
临时用地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应及时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等相关主管部门开展土地复垦验收,验收合格的,继续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土地使用者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照《土地复垦条例》规定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使用缴纳的土地复垦费代为组织复垦,并由县级自然资源...
(三)用地预审与永久基本农田管理。《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规定的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经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踏勘论证,报自然资源部进行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2.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用地保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12号) [J] .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 2021,第016期 3.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 [J]...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铜自然资规〔2019〕394号 铜陵市义安区2018年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铜陵市义安区2018年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495号)批准,需征收义安区西联镇钟仓村、老洲乡中心村共0.3354公顷集体土地。为保证铜陵市义安区2018年第6批次城...
你们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建议》(人大建议340号)收悉,经我局会同市农村农业局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是解决我市用地紧缺,提升城市品质的最关键途径,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用地需求的有效措施。近年来,我市在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