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地市评估上报,经联合审核和研究决定,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新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等25家指定医院,资质变更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4家指定医院(详见附件)。
通过大湾区内地9个地市评估上报,经联合审核和研究决定,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新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等25家指定医院,资质变更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4家指定医院(详见附件)。
通过地市评估上报,经联合审核和研究决定,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新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等25家指定医院,资质变更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4家指定医院(详见附件)。
通过地市评估上报,经联合审核和研究决定,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新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等25家指定医院,资质变更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4家指定医院(详见附件)。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委)、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
《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国市监药〔2020〕15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港澳药械通”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通过地市评估上报,经联合审核和研究决定,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新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等25家指定医院,资质变更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4家指定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