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提出在粤港澳大湾区实行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监管方式和合作模式,坚持一国为本、用好两制之利,将内地药品监管体制与港澳监管体制进行有效对接,进一步完善粤港澳药品监管制度衔接机制,促进我国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整体提升,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粤港澳居民,使粤港澳...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品监管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落实国家药品监管局委托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对在港澳已上市传统外用中成药(以下简称港澳外用中成药)注册审批工作,结合港澳外用中成药上市使用多年、群众习用广泛和外用药剂型安全性相对较高的特点,广东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2021-06-15 [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实施的基础是什么?.2020-11-25 [6]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怎样体现大...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药监局按照《纲要》的总体要求,主动对接,深入调研,在广泛了解粤港澳大湾区有关情况基础上,经过多次研究和反复论证,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怎样体现大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