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股实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7年2月13日发布并实施的关于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的通知中规定,“本规范所称名股实债,是指投资回报不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不是根据企业的投资收益或亏损进行分配,而是向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根据约定定期向投资者支付固定...
而名股实债的司法认定又是如何标准,用一个简单的案例进行说明:A基金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增资方式投资B公司,并在投资协议中约定:(1)在满足特定条件下(相关条件客观上难以达成,本质系期待固定期限的退出),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为回购义务主体应按照特定价格(投资本金加未支付的年化收益)回购A基金所持有的B公司股权...
而名股实债的司法认定又是如何标准,用一个简单的案例进行说明: A基金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增资方式投资B公司,并在投资协议中约定:(1)在满足特定条件下(相关条件客观上难以达成,本质系期待固定期限的退出),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为回购义务主体应按照特定价格(投资本金加未支付的年化收益)回购A基金所持有的B公司股...
而名股实债的司法认定又是如何标准,用一个简单的案例进行说明:A基金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增资方式投资B公司,并在投资协议中约定:(1)在满足特定条件下(相关条件客观上难以达成,本质系期待固定期限的退出),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为回购义务主体应按照特定价格(投资本金加未支付的年化收益)回购A基金所持有的B公司股权...
本文就司法实践中对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名股实债”的法律关系认定进行探讨,以探析不同交易安排项下法院如何进行认定“名股实债”的法律性质。 作者丨曹承磊 周文星 沈晨叶 杨雨馨 一、引言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于2017年发布的《...
“名股实债”,顾名思义是指以股权投资之名行债权投资之实,它曾经一度广泛存在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实践中。 “名股实债”的投资形式之所以颇受青睐,就融资方而言,无外乎是通过该类交易安排实现规避监管、避免占用授信额度、降低项目公司资产负债率等目的;就投资方而言,则源于对于稳健收益的需求;在私募机构而言,则...
名股实债,这一术语在私募股权投资中频繁出现。它是一种融合了股权持有与债务资金发放与回收的融资手段,其经济实质接近于债务,但在形式上表现为股权的持有和退出。公司法规定,股东责任限于其出资额或认购股份,同时享有资产收益、参与决策与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在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中,如果投资人与转让...
而对于已经设立的“名股实债”项目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已经作为设立时的发起人、股东参与公司设立的,或受让了未实缴出资的股权的,必须及时核查项目公司成立前后资金流水,一旦发现其他股东有未实缴出资、出资不实情况,必须第一时间要求项目公司向未出资、出资不实的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以此最大限度防范自己...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名股实债”的司法认定探析 O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名股实债”的司法认定探析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名股实债”的司法认定探析 本文就司法实践中对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名股实债”的法律关系认定进行探讨,以探析不同交易安排项下法院如何进行认定“名... û收藏 1 评论 ñ5 ...
谈谈我知道的几种“名股实债”的形式。 第一种产业基金模式。缺钱的公司联合私募股权机构发起一只产业基金投资自己的项目,假设100亿总规模,自己认购20亿,为劣后级合伙人,其他投资者投80亿,为优先级合伙人,优先级合伙人每年拿固定收益率,项目到期由缺钱公司承诺买回去。因为是共同投资麻,缺钱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