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基金备案方面,客观而言,现有自律规则基于过去几年私募自律工作,是在实践中地不断探索,呈现出略为零散的客观状态,体现在《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基金备案须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关注要点》(“《备案关注要点》”)等多项自律文件中,市场亟需一部能够全面体现对基金备案环节各项要求的“综合性指引”。 ...
一方面明确了基金业协会将对承担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等职能的私募基金提供重点支持,此前基金业协会对于上市公司纾困基金、抗疫基金等的支持即为该原则的体现;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向符合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快速备案制度安排,一直以来未通过规范予以明确的“分道制”安排有望细化出台。(四)新增投资确权要求 汉坤解读:...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证券基金)备案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等,制定本指引。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为了规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证券基金)备案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制定本指引。
2023年9月28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备案的三个备案指引及两个备案材料清单,即《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2号——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合称“备案指引1、2号”)《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 3号 ——私募投资基金变更管理人》(合称“备案指引”)《私募投资...
《登记备案办法》目前配套发布的指引亦仅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我们预期基金业协会也会出台相应的备案配套指引。 二、 提高行业标准——更加“规范化” 根据基金业协会与《征求意见稿》一并发布的《修订说明》(“《修订说明》”),“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适度提高行业规范要求”是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之一。结合《...
Part . 01 已备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什么要求? 一、存续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000万元或者500万元的相关安排 根据现行规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提交备案时的初始实缴规模必须在1000万元以上。对于基金规模低于1000万的情形,中基协在《运作指引》里也给出了相关安排,具体如下图所示: ...
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的步就是名称预核准,先要起一个比较响亮大气的名字,到工商部门查询备案。根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比如:深圳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XX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2023年9月2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1-3号文件,其中《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3号——私募投资基金变更管理人》(以下简称“《3号指引》”)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的相关事宜做出了详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