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712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
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712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
这类物品可能包含违法或不良信息,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因此也被禁止携带或邮寄进境。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相关规定,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等也禁止进出境。同时,各种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
1.通过携带或寄递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限制。 2.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等宠物,每人仅限携带或分离托运一只。具体检疫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3.法律、行政法规、...
作为国门生物安全的热点也是难题之一,防范寄递渠道有害生物入侵亟待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等规定,某些物品由于携带生物安全风险,是不可以邮寄进境的,快来和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邮寄有风险 投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列名的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品包括:A.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B.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
10日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第470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农业农村部和海关总署在风险评估…
新《名录》不仅对入境旅客禁止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做了规定,也同样对寄递进境物适用,新《名录》新增和明确了其适用范围是:“进(过)境旅客、进境交通运输工具司乘人员、自境外进入边民互市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人员、享有外交...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禁止携带进境。 - 广东台触电新闻于20250118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6.4亿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共同颁布了第470号公告,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该名录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原有名录进行的动态调整。那么,新老名录究竟有哪些差异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探究。制定背景 首先,我们来看看制定这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