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是于1996年7月5日由国家体委发行的一部文件。中文名 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 机构 国家体委 对应 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 1996年7月5日 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
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 (1996年7月5日国家体委令第23号发布)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的管理,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社会捐赠(赞助)的奖金、奖品是指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的管理,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捐赠(赞助)的奖金、奖品是指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赞助)给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有功人员的人民币、自由外汇及实物。 第三条 社会捐赠(赞助)的奖金...
社会捐赠教练员赞助国家体委奖品奖金暂行办法单项体育协会体育运动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令第23号《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已于1996年7月5日经国家体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体委负责解释。
为了加强对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的管理,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社会捐赠(赞助)的奖金、奖品是指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赞助)给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有功人员的人民币、自由外汇及实物。
1. 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 国体委令[1996]23号 国家体委 1996-07-05实施点击下载 标准查新码 江汉良机新标系统 版权所有: 湖北江汉良机石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15469894 鄂ICP备17010825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3253号...
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的管理,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捐赠(赞助)的奖金、奖品是指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赞助)给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有功人员的人民币...
(一)捐赠(赞助)者以亚洲及亚洲以上单项比赛或其他名义捐赠(赞助)给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功人员的奖金、奖品,由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接收并按下列原则分配:捐赠(赞助)的奖金按不低于70%奖励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有功人员,其余部分留作单项体育协会发展基金;捐赠(赞助)的奖品由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制定具体处理办法。 (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的管理,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社会捐赠(赞助)的奖金、奖品是指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赞助)给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有功人员的人民币、自由外汇及实物。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