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配套功能,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提高城市人民生活质量,同意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由每平方米105元调整到150元,及你市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高部分使用分配的原则意见。同时明确不得再另外收取城市自来水管网建设费。具体征收范围与时间由你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快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配套功能,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提高城市人民生活质量,同意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由每平方米105元调整到150元,及你市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高部分使用分配的原则意见。同时明确不得再另外收取城市自来水管网建设费。具体征收范围与时间由你市物价局、财政局...
一、调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调整为150元/平方米,由市建委统一扎口征收。(原老五县范围由各自建设主管部门扎口征收) 二、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范围 凡在本市市区(江南八区)、浦口区(区划调整前区属范围和原江浦县县城)、六合区(区划调整前区属范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