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作出...
本解释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本解释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终止...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财会〔2022〕3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
本解释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本解释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相关文章: 上一篇:【涨知识】缴税时遇到了外币汇率折算?多税种梳理~ 下一篇:这三种情况,员工交通补贴费是否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财会〔2022〕3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
2022年12月13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通知中表示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各企业将陆续出2023年年报,各企业也都依据此文件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相关会 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 行上述...
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解释17号),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国际准则趋同问题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包含了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的列报,亏损合同的判断等三项内容. 解释15号适用于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中与试运行销售和亏损合同相关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与资金集中管理列报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