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 4号》的通知财会 〔2021)1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
【文号】财会〔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1.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 财会〔2021〕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
2021年1月26日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一、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 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
财会〔2021〕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财会〔2006〕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的相关规定,对于社会资本方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应当将其予以资本化,计入"PPP借款支出"科目,期末,"PPP借款支出...
财会〔2021〕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规范的PPP项目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1)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合同约定的运营...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 财会〔2021〕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
发文字号财会〔2021〕1号 发布时间2021-01-26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企业会计会计准则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相似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2021-01-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通知.2019-12-20 [3]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