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作出...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财会〔2022〕3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
发文文号:财会[2022]31号发文部门:财政部发文时间:2022-11-30实施时间:2022-11-30法规类型:会计法规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中国发文内容: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
对于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本解释规定的上述交易,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应当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财会〔2022〕3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企...
财会〔2022〕3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相关会 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 行上述...
2022年12月13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通知中表示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各企业将陆续出2023年年报,各企业也都依据此文件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发文字号财会〔2022〕31号 发布时间2023-04-07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企业会计会计准则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
发文文号:财会[2022]31号发文部门:财政部发文时间:2022-11-30实施时间:2022-11-30法规类型:会计法规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中国发文内容: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