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平衡版权人利益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需求的考虑,许多学者主张借鉴避风港规则的原理,即在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制度之外,结合具体场景,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设置精细的免责规范,以在现有技术标准下厘清其过错认定标准,降低其注意义务的履...
首先,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服务提供者的法律定位不明,未被认定为内容创作者以获得作者身份;其次,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内容服务能力,已远超过往案例中的内容服务提供者,前者不仅参与内容的传播环节,甚至参与到内容的生产环节,这打破了著作权法的底层逻辑。在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讨论中,现多从其...
积极参与和支持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社会责任倡议和公共制定。 结论 通过制定和遵守上述避风港规则,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可以确保其技术和服务在合法、安全和伦理的框架内运作,促进技术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良性应用。这些规则不仅有助于保护用户利益,也有助于提升行业的信誉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当前,现有法律规则难以直接适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但承认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全新主体地位,并在避风港规则基本原理下探索新的版权责任规则,将为解决生成式人工智能版权冲突提供有益路径。
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服务提供者则令避风港规则的适用困境再次显现。首先,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服务提供者的法律定位不明,未被认定为内容创作者以获得作者身份;其次,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内容服务能力,已远超过往案例中的内容服务提供者,前者不仅参与内容的传播环节,甚至参与到内容的生产环节,这打破了著作权法的底层逻辑。在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