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辩护词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诉人刘西芳委托,指派曲延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刘西芳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根据上诉人在庭审过程中陈述,其并不知道其添加的物质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6-苄基腺嘌呤成分。在二审中证人证言也可以证实上诉人一家也...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朱某的⾏为触犯《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四⼗四条之规定,构成⽣产、销售有毒、有害⾷品罪。对此罪名的定性辩护⼈没有异议,但是在量刑⽅⾯,辩护⼈认为被告⼈有法定或酌定减轻、从轻情节。⼀、被告⼈朱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的罪⾏,属于坦⽩,依据《...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本人黄x(住x,户籍所在地: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就黄x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做辩护意见如下。本人结合案情,全案案卷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现就本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发表如下辩护意...
(一)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罪名有异议。 1. 从主观方面看,被告人李某没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主观故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故意犯罪,从法律层面看其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
1、王思鲁、邱恒榆:柳某国被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之一审辩护词(一)2015.3.16 2、王思鲁:柳某被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之一审辩护词(二)2012.8.23 3、王思鲁:柳立国被判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之二审辩护词.2013...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辩护词(无罪方向) 文|申文波律师 徐xx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一审辩护词 xxx区人民法院: 浙江京衡(郑州)律师事务所接受徐xx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其一审阶段的辩护人。经会见、阅卷、参与本案庭审,辩护人在原有辩护词(一)(二)的基础上再补充和重点论述如下...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9月9日,由被告人赵F安排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采用急宰的方式屠宰死因不明生猪887头,销售金额521871元。 辩护思路 本案辩护的难点在于一审认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除了存在明显的程序问题外,从实体的角度而言,是对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认...
陈X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陈X忠的委托,依法指派本所王金龙律师担任被告人陈X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发回重审诉讼阶段的辩护人。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认真查阅了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及本案涉及的科普知识,会见了被告人,参加了法庭审理,对...
柳立国被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本律师接受柳立国的委托和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柳立国、鲁军等人被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上诉一案上诉人柳立国的二审辩护人。本辩护人自审查起诉阶段便全程参与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