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不是抽象危险犯。 抽象危险犯是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并未在刑法分则中明确规定只要实施该行为即具有某种危险,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的严重程度。 在生产销售提供假...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属于抽象危险犯。详细解析如下: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或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进行生产、销售或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此罪名的构成并不要求实际造成具体的危害后果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不是抽象危险犯。 抽象危险犯是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而在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中,需要具体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造成了危害后果,即是否导致了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因此不符合抽象危险犯的定义。 在我国刑法中,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