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安某、黄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火锅底料中添加“老油”予以销售基本案情2024年4月11日,被告人安某登记注册某火锅店,与被告人黄某合伙经营某火锅串串店。安某、黄某二人为降低经营成本,经共谋决定,从2024年5月3日...
案例二:鉴定程序违法- 基本案情:执法部门在对一家小作坊生产的食品进行抽检后,认定其中含有超标的重金属成分,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但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检测机构在对样品进行检测时,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例如在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样品污染或者成分改变的情况。- 无罪辩...
在景某出售性保健食品时也不核实上述产品是否有合法购销手续等,而为其提供运输等便利条件,二被告人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
(1)证据不足:仅凭原审被告人田某在购买涉案保健品食品时未向销售方获取《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来认定其明知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成份,理据不足,不予采纳。 (2)无罪理由:综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原审被告人田某主观上存在犯罪故意,不符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故公诉机关...
案发时,李某某等人销售上述涉案产品共计893070元。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甲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
被告人柯某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据此,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柯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责令被告人柯某某在有关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责令被告人柯某某承担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十五万七千四百八十元。
【典型案例】周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核心提示:2022年9月14日,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勐海县周某某蔬菜种植地的芫荽进行抽检,后检出芫荽上使用了农药毒死蜱且严重超出国家标准(实测值为0.046mg/kg,标准值为≤0.02mg/kg)。勐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2月23日将案件材料移送至勐海...
1、如前所述,股东可以仅作为出资人而非经营者,其可以仅参与出资而不参与公司的经营,既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是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不参与经营的股东理应认定其不参与这个生产销售的过程,而在不参与经营的情况,股东是否应对企业的生产安全负有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呢;2、“生产、销售”的经营行为本质上应当是一种...
正如本案例,涉案食品从王某某经营的保健品店现场搜出,当事人王某某对于销售涉案食品的行为也已经承认了,基本上就差同意认罪认罚了,但其实全案关于销售涉案食品的行为就只有当事人供述这一证据,而根据当事人自身的学历、认知水平,其根本不存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所要求的对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