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安某、黄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火锅底料中添加“老油”予以销售基本案情2024年4月11日,被告人安某登记注册某火锅店,与被告人黄某合伙经营某火锅串串店。安某、黄某二人为降低经营成本,经共谋决定,从2024年5月3日...
本案中,被告人周某某在自己种植的蔬菜芫荽地里使用国家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毒死蜱且严重超标,并将该批芫荽出售,对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造成损害,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农产品质量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决不能忽视,国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本案提醒广大农业生产者,“依法种...
在景某出售性保健食品时也不核实上述产品是否有合法购销手续等,而为其提供运输等便利条件,二被告人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被告人杨某民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二、被告人刘某刚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三、被告人杨某民、刘某...
山西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食品安全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2017年至2021年,全省法院依法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事案件314件,判决402人;审结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
核心提示:2022年1月,上海市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查获被告人陈某辉等28名经营小黄鱼的个体工商户。经查,陈某辉等28名个体工商户为提升小黄鱼外观鲜度、增加销量,明知“黄粉”被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仍使用“黄粉”溶液将小黄鱼浸泡染色后对外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在陈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本罪是指违反食品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故意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警方提示 消费者不要盲目听信网络吹捧食用所谓“功效性”食品从而达到健康的目的,不仅花费不菲,而且可能会对...
在食品生产中非法添加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或明知系添加上述物质的食品而销售的,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检察机关在全面把握证据的基础上,准确判断各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明知,实现对有毒、有害食品生产方和销售方的全链条打击。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以案释法优势,围绕案件积极...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参考级别 典型案例 简要案情 被告人付某德系贵州省黄平县某米粉加工店经营者。2020年5月,付某德为增加米粉产量、延长保存时间,将硼砂添加到米浆中用于生产米粉,并以每斤1.2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同年9月1日,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付某德生产的米粉进行抽检,结果显示米粉中含有硼酸。同年...
东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玉、张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二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据此,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玉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