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强化草原资源保护,促进草原植被持续恢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问题的...
1、暖性稀树灌草丛:2700元/亩。2、暖性灌草丛:2300元/亩。3、暖性草丛:2200元/亩。4、温性草甸草原:2100元/亩。5、温性草原:2100元/亩。6、温性荒漠化草原:1900元/亩。7、温性草原化荒漠:1900元/亩。8、温性荒漠:180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