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2〕73号)、《财政部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林草局(林业局),兰州新区财政局、农林水务局,甘肃矿区财政局、农林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省政府同意,我们对《甘肃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甘财综〔2005〕19号)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森林植...
《甘肃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2024-10-29 [2]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及省级分成项目支出资金预算的通知.2022-07-18 [3]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森林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