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飞制造毒品γ-羟丁酸并销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王飞明知使用γ-丁内酯作为生产原料会产生毒品γ-羟丁酸成分,购买并使用γ-丁内酯调制成混合原料,委托他人采用其指定的工艺和配比,加工制成含有γ-羟丁酸成分的饮料并对外销售,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大。据此,依法对被告人王飞判处有...
王飞贩卖、制造毒品案-中国法院网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O王飞贩卖、制造毒品案 王飞贩卖、制造毒品案 被告人王飞,男,汉族,1979年6月2日出生,成都陆柒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柒捌公司)法定代表人。û收藏 转发 评论 ñ赞 评论 o p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按热度 按时间 正在加载,请...
一、李奇峰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组织越狱案 21942021-06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 543 故事贩卖机‖黄昏日落,贩卖故事 by:听友159839912 2592 贩卖梦境 by:蜗牛睡眠 44.5万 阴阳贩卖 by:卞小涛 1.3万 时间贩卖店 by:凤娱有声 2177 故事贩卖机 by:书急笔愤 1500 被贩卖的女孩 by:南宫九月 6312 温柔贩卖机 by:砚...
王飞贩卖、制造毒品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飞,男,汉族,1979年6月2日出生,成都陆柒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柒捌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3年7月,被告人王飞注册成立陆柒捌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6年开始,王飞多次以陆柒捌公司名义购买γ-丁内酯,将γ-丁内酯与香精混合,命名为“香精CD123”。2016年5月,王...